|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情况及生产能力证明(样表)表三: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(由无经营权、承接委托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填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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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5-09-12 16:43 文章来源:莱西外经贸局外资科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其它 |
表三: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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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msa3
说明:1、有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填写上年度数据;
2、涉及数值、年月均填写阿拉伯数字(日期格式:2000-01-01),
备注栏允许100汉字或200字符,企业代码填写9位组织机
构代码;
3、进出口额、深加工结转额以海关统计或实际发生额为准,净
资产额、投资总额数据截至填表时;
4、所有由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或外经发展公司代理进出口业
务的来料加工企业,须逐项填写表三各栏目内容;
5、此证明自填报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;
提报网址:
http://jmsa.ec.com.cn/jmdc/index.jsp
注意:请关闭3721上网助手、雅虎上网助手
(一)书面表格
企业根据情况,选择三个表格之一填写
一式三份 (法人签字、公司盖章)
(二)上网提报
登陆网站,填写好表格后,选择审批机关(输入:莱西)
然后提交即可
提报材料:
外资:批准证书复印件
营业执照复印件
验资报告(验原件,留复印件)
内资:营业执照复印件
对外经营者备案表复印件(未办理对外经营者备案仅加工不必提供)
代码证书复印件
咨询电话:884828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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